前天未按照標準作業流程更換電源供應器、造成大停電的中油與巨路工程人員,昨未出現在記者會現場,台灣中油公司描述,出包的同仁年約30到40歲,在天然氣事業部有多年工作經驗,前晚大停電後,該同仁心情很糟也非常自責,徹夜難眠,但昨還是正常上班。調查出爐後,會有行政懲處。
中油祭行政懲處 中油董事長陳金德昨說,中油及巨路的工程人員都有一定資歷、非菜鳥,2人皆承認操作沒有按照程序,而且先前更換前面幾顆電源供應器時,就沒依規定辦理。 中油透露,出包的同仁前晚因自己疏失引發全台大停電,心情很糟很自責,昨情緒已較穩定。中油副總畢淑蒨說,案發後該同仁職務已先調整,暫沒再執行天然氣設備更換業務,至於懲處只會有行政懲處,不會對其求償。 電業法恐無法罰 依《電業法》,未依第30條第1項規定裝置安全保護設施,可處100萬至1千萬元罰鍰。但台電昨說,此事件並非發生在電廠範圍內,是否適用該法仍要釐清。 至於巨路工程師,《蘋果》昨未能取得該公司窗口對他的評論,昨也未取得中油和巨路這2名工程師本人回應。 記者洪敏隆、財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