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7旬陳姓富商瞞著旅居國外的妻子,與30多歲的游泳教練王女譜出忘年不倫戀,陳妻回台破門捉姦,強掀王女浴衣,讓徵信社顏姓男職員拍下裸臀存證,王女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4月、賠償60萬元定讞,反告陳妻與顏男共犯妨害秘密罪,高院維持一審見解,判陳妻、顏男各3月、4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陳妻與陳男結婚40多年,陳妻與2名子女旅居國外,陳男獨自在台投資法拍屋,因固定游泳運動,2014年間結識兼差擔任游泳教練的王女,進而交往。
留短髮的陳妻於2015年間返台,在家發現一根長髮、一把不屬於她的梳子,疑心丈夫外遇,找徵信社跟監赫然發現,丈夫竟跟比媳婦小10多歲的王女有染,並查出陳男常去王女的租屋處。
2015年2月14日凌晨接近1時許,陳妻接獲徵信社顏男通知,一起趕赴王女住處捉姦,趁陳男應門時衝入屋內,全身僅披浴衣的王女嚇得蹲跪床邊,頻喊:「不要拍!」陳妻上前強掀王女浴衣下襬,讓顏男用手機、攝影機拍下裸臀畫面存證。
陳妻怒告王女妨害家庭,但對丈夫撤告。王女辯稱不知陳男已婚,當天陳男到她租住的雅房聊天,後來她去公用浴室洗完澡回房,所以只穿浴衣沒穿內褲。法官沒採信,一、二審均依妨害家庭罪判王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民事部分另判王女須賠償陳妻60萬元確定,不過王女也反告陳妻與顏男並索賠。
陳妻辯稱以為現場雅房是陳男承租,自認有權進入,她沒強行掀開王女浴衣,而是「她自己沒穿好衣服」。顏男辯稱聽見陳男高聲呼救,才進屋去幫忙,王女裸臀照片是陳妻拍的,他僅拍攝勸架畫面。
法官指陳妻一進門就拉扯王女所穿的和服式浴衣,使得王女裸臀走光,陳男也證稱勸阻無效,妻子對王女又揉又捏,還說:「花那麼多錢請徵信社,要多打幾下!」等語。此外,現場為一屋隔成10間分租雅房的格局,法官認為無任何跡象,讓陳妻足以判斷陳男所租用,陳妻也沒先向其他房客或房東查證。
法官認為,陳妻捉姦舉動雖基於維護自身婚姻純潔,仍不得恣意侵入民宅、強制他人行無義務之事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一審從重依妨害秘密罪判陳妻、顏男各3月、4月徒刑,各得易科罰金9萬元與12萬元定讞。
至於王女對陳妻、顏男所提附帶民事求償共50萬元部分,刑事一審判陳妻與顏男連帶賠償王女25萬元,高院刑事二審裁定移轉民事審理。
蘋果即時報 2018/06/14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