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校男女同學之間感情再好,還是保持距離,翩翩君子之交可能會好點。北部地區一所大學有對男女是無話不談的同學,有次男同學邀女方前往PUB喝酒夜消,但在幾杯黃湯下肚後,男同學在酒意催化下,先是在店裡廁所,對女同學強吻,接著又隨女同學進租屋處,遭指控強行性侵得逞,還告上法院。
被指性侵女同學的被告男大生,偵訊時,百口莫辯,但是他否認是「強行」發生關係。他稱說,事前有經過對方同意,女方還要求他戴保險套,甚至保險套也是女生「自備」給他的,一夜纏綿後,隔天中午2人還一起外出吃飯。
檢方調查,案發雙方發生關係後仍同睡一屋,事後也一起外出用餐。另外,受害女大生的女朋友也曾問被害人喝酒當晚有發生什麼事,而她也只回答閒聊而已,對性侵一事隻字未提,所以難認性侵說法屬實。
檢方認為全案無其他積極證據能證明林姓大學生犯案,因此全案不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2019/06/19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