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天朝野繼續協商軍人年改的法案,修法納入「離婚配偶請求權」,內容明定為結婚超過2年,離婚配偶可依婚姻所占年資比率,要求1/2退休金。但討論到此條文時,國民黨立委認為應從《民法》修改,連國防部與退輔會都不贊成將此修法,納入在軍人年改法案中。藍委曾銘宗詢問行政首長態度時,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嚴德發均說,應回歸《民法》的規定。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他個人是贊同法條的價值,但應等到修改《民法》親屬篇時再研議,讓各行各業的大家都一體適用,不是只有限定範圍在軍公教。國民黨立委發言時,也紛紛酸支持修法的綠委尤美女是「尤大律師」、「修這條法律,對於退撫基金存續根本沒有幫助,還會對軍心造成衝擊」。
尤美女表示,夫妻兩人結婚同甘共苦,對於財產的分配很難分清楚,如果有兩人結婚後,其中一人辭職照顧家庭,未來若雙方要離婚,負責照顧家庭的人要在離婚時獲得財產,應該要把婚姻存續關係中的財產平分,兩人要分離,就要平均分配財產。尤美女指出,依據國外的案例,德國、日本、美國都有相關的法律規範,條文明定離婚時,雙方就剩餘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等事情進行協議。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表示,離婚是很慘的事情,甚至要打很多的官司,相信沒有人想要遇到,目前的修法只是一個請求權,如果夫妻雙方要離婚的時候,讓法律給予把時間奉獻家庭的人能有請求權機會,不是就直接給他錢,如果要從《民法》修訂,太過曠日廢時。林昶佐指出,法律的修正不是在執行上有困難,而是很多人有所誤解,希望大家再好好考量。
最後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各黨團回去再研議,此條文保留。
蘋果即時報 2018/06/14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