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面對老公的外遇,又要捍衛自己的家庭婚姻時,為了追問事情的真相,與小三對話中,講了一句「我不會告妳」,喪失了告訴權。
《聯合新聞網》報導,檢方起訴指出,小三明知愛上有婦之夫,仍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間發生4次性關係且懷孕,2017年8月24日小三傳訊給人妻,之間對話中,人妻說了「我不會告你的,我只想知道真相」、「我一直跟妳說我不告妳啊,只要妳不要一直吵了,妳一直將事情揪糾結在這」。
法官認定,該2句是人妻已宥恕小三,表示不會提出告訴,告訴權即已喪失,不能因後來反悔,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蘋果即時報 20198-01-23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