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美國的李姓機師與同公司的空姐結婚,婚姻維持10年後就離婚,女兒監護權歸前妻。李男指控前妻生活不檢點,沒辦法做未成年女兒的榜樣,申請停止親權,反遭女兒打臉「死都不想見他(爸爸),要救媽媽。」,台中地院法官駁回李男聲請。
判決書指出,李男原先與妻女一家3口住在美國休士頓。李男指控,老婆2012年與一名男子發生婚外情,李男發現後提出提婚,老婆卻與「小王」先發制人,用刮痧所造成的瘀血,冒充為李男毆打的證據,對他提出妨害自由、家暴等多項刑事告訴。2013年,李男與老婆離婚,老婆將女兒帶回台灣娘家,李男卻因刑事案件須滯留在美國無法出境,只能用電話與女兒聯繫。
李男指控老婆婚後不做家務事,整天與友人徹夜唱歌玩樂,至少出軌3次,他當時考量女兒年幼,不忍破裂的婚姻造成小孩負面影響,選擇隱忍。他說老婆貪圖玩樂,還疑有吸毒等不良惡行,無法作為小孩榜樣,聲請改定女兒親權人。
李男前妻則反駁李男說法,她否認對婚姻不忠,供稱居住美國期間,李男就曾恐嚇她們母女檔,威脅要傷害年幼稚女,被美國法院判決剝奪對女兒探視權,還被美國警方以電子腳鐐監控。她選擇再原諒李男一次,從台灣回到美國與李男同住,孰料李男惡行不改綁架她,持槍、刀恐嚇要同歸於盡,李男因此被送進勒戒所,之後女兒看到爸爸也是躲在房間發抖。
法官審酌,李男前妻回台後與女兒感情深厚,法官評估她提出女兒的心理評估報告,發現女兒明顯對父親有厭惡情緒,聽到父親到台灣找她時,連續1個禮拜做惡夢,還表示「死都不想見他(爸爸),要救媽媽。」經綜合考量,法官駁回李男停止前妻親權之訴。
中時電子報 2019年01月23日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