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人妻忍受丈夫偷腥「忍過頭」,以致提告後遭法官判敗訴。
這名人妻的黃姓丈夫,2014年至2016年4月外遇鄰居人妻,黃妻指控,對方很清楚自己的先生已婚,卻搞婚外情,控告對方破壞家庭,提告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鄰居人妻開庭時坦承,黃妻的指控都是事實,不過黃妻早就知道這件事情,卻拖到2018年底才提告,認為已超過時效,請法官駁回告訴。
合議庭法官調查後發現,時,黃妻早在2015年2月就傳訊給鄰居人妻說:「我老公要跟妳分手,妳老是要求他不要拋棄妳」,2015年4月就醫時也曾向醫師說過「發現丈夫有外遇」、「對方是鄰居」等話,可見黃妻早已清楚丈夫與鄰居人妻偷情的事,且黃妻自己主張老公外遇行為到2016年4月就結束,因民法規定請求權時效為2年,黃妻最晚應在2018年4月提告,因此判黃妻敗訴。
中時電子報 2019/05/20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