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小型企業平均壽命不到7年,上班族遭遇無預警裁員是常有之事,對勞雇雙方而言,最大希望莫過於好聚好散。不過有名網友今(29)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日前遭資遣,便將先前整理的資料移出電腦,沒想到雇主卻因此震怒,甚至揚言訴請法律,讓她相當錯愕、無法接受。文章一出引來不少網友吐槽,認為公司報表屬於公司資產,任意刪除帶走不僅觸法還需負賠償責任,「難道學校畢業了,就可以把圖書館燒掉?」。
原PO表示自己就職兩個多月,平時負責整理工人出工要向上包公司請款的資料。本月19日她收到雇主因公司虧損、營運困難,向她提出解雇,除了感謝原PO這陣子的付出,也深表歉意、望她諒解。隨後,雇主發現電腦中報表資料不見,氣憤指責她任意刪除資料,造成公司無法請款的損失,並揚言若處理不當不排除訴請法律。對此,原PO無法接受,將兩人對話截圖張貼網上,並發文徵詢網友意見。
文章一出反倒引起許多網友撻伐,表示無論資遣或離職原因為何,任職期間一切作業都屬於公司,更不能隨意帶走或刪除。紛紛留言「沒怎麼辦啊!妳不對在先,那是公司的資產,本來就不能帶走或刪除,建議妳還是誠心向老闆賠禮道歉吧!」、「只能給你87分!負起你該負的法律責任唄」。
根據法律規定,離職員工因故易或過失刪除、變更他人電腦等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造成其權利侵害時,公司可依法向離職員工提請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及刑事妨害電腦使用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