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張姓男子前年4月與徐姓妻子離婚後仍糾纏不清,今年4月15日清晨,他開車尾隨前妻座車,行經國道3號北上58公里路段時,竟強行逼車停靠路肩,喝令徐女下車不成,竟持車內放置的穩壓器砸破擋風玻璃及駕駛座2側車窗,徐女提告,桃園地檢署12日依違反保護令及強制等罪將張男起訴。
地檢署調查,張男明知前妻有聲請保護令,且在8個月的有效期限內,但他仍不理會,尾隨徐姓前妻車輛,先逼迫她停車不成,再以追撞方式迫使前妻停車,之後還拿車內穩壓器敲破擋風玻璃,讓前妻心聲畏懼。
案件不只於此,張男為讓前妻受刑事追訴,竟誣告她於離婚前,與不明人士發生性關係,對她提出通姦告訴。
徐女否認與他人通姦,不過張男卻指稱前妻手機裡有LINE對話,內容有提到要跟人愛愛、等不及等字眼,但此並不能證明有何通姦的事證,因此前妻這部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