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歲的魏老先生搭孫子的車擦撞到到陳姓鄰居,事發兩月未賠償,陳偶遇魏,責問「怎麼處理?」魏回答「有這件事嗎?」陳不滿,拿手上的安全帽往魏 腦袋K,魏閃躲時重心不穩後仰,後腦撞擊地面、昏迷至今。魏的家屬提告求償,雙方談不攏,士林地院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陳 姓男子(五十六歲)已退休,幫人代銷蔬菜賺傭金,他和魏老先生是卅多年的老鄰居。陳說,去年四月騎車時,被魏老先生的孫子開車撞倒,他的腳被機車壓住,非 常疼痛;老先生下車查看,安撫他「都是鄰居,以後再說」,之後卻沒下文。六月十日陳和鄰居在巷口聊天,魏老先生碰巧經過,陳揮手要他停步,並且問他「車禍 那麼久了,怎麼都沒處理?」
老先生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陳看了冒火,斥責對方撞了人卻忘光光。陳拿起手上的安全帽朝魏老先生頭部砸,魏下意識閃躲卻滑跤,他後腦著地,昏了過去。老先生被緊急送醫,但因腦挫傷、顱內出血,一直意識不清,只能臥床、靠呼吸器維生。
陳姓男子表示,因一時氣憤才拿安全帽揮一下,沒想到對方傷得這麼嚴重。三軍總醫院診斷,魏老先生無法自理生活,需專人照護,恢復意識的機會非常低。家屬認為起因是陳先動手,要他賠二千三百九十萬元才願和解。
法院勘驗巷口監視器,確認雙方是偶遇,陳拿安全帽攻擊一下後魏就倒地,陳未再拿其他凶器追擊。法官認為衝突原因雖是陳先被老先生的孫子撞傷,但陳也承認「傷得不重」,老先生不是開車撞他的人,陳拿安全帽攻擊老人,不符合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