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去年查獲藥違規廣告共724件並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其中共有業者438件位於新北,共開罰1379萬5千元;衛生局強調,違規廣告利用民眾愛美天性,向使用誇大詞藻吸引消費者買單,以抗痕除皺類、美白類及生髮類高居前3位。
衛 生局指出,化粧品違規廣告,以抗痕除皺類產品居冠,共134件占36%,其次為美白類及生髮類分別各占52件、14%及43件、11%。業者多以「拉皮、 微整型、擦的小臉針、天然肉毒桿菌素、7天重返年輕肌齡」等誘人字眼,甚至連「抑制神經肌肉收縮除皺」都可以扯上,明顯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高可 處5萬元罰鍰。
亞東醫院皮膚科主任王淑惠醫師指出,這類廣告不實的化粧品,其實是胜?成分的外用乳霜,截至目前,沒有任何醫學文 獻證實胜?具有除皺效果,而化粧品無法取代微整型,如類肉毒桿菌、微整型、短時間「除皺」都不是化粧品的功效,民眾如有皮膚問題,建議在購買前先洽詢皮膚 科醫師,並依個人皮膚狀況選擇合適化粧品。
衛生局呼籲,民眾千萬勿信誇大不實之藥物及化粧品廣告,以免健康權益受損,更呼籲業者,廣告應事先申請核准,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