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謝姓男子去年間替妻子更新手機發現,妻與蔡男有染,謝質問妻子出軌性愛次數,妻回「手指頭算得出」,謝徹夜難眠,傳訊給妻「因一隻手還兩隻而失眠」,雙方協議離婚,謝向蔡求償100萬元,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認定,判賠4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是碩士畢業,在電腦產業工作,收入不錯,謝與妻子在2016年底結婚,但謝在去年4月間,替妻子更新手機時發現,妻子與擔任商場經理的蔡姓男子有親密對話,甚至有發生性關係,討論可能懷孕的話題,謝拍照截圖後,向妻子詢問,妻子回應「手指頭數得出來」。
謝在得知妻子告知後,還傳訊給妻子「婚外情才三、四個月,怎麼會這麼快就連身體都給出去」、「你說手指數得出來,昨晚在想是一隻手、還是兩隻手,我為了這個關子失眠」,謝與妻子在同年5月協議離婚,並向蔡提出侵害配偶權的告訴,求償100萬元。
一審時,蔡男爭執謝使用的手機截圖,為謝妻的私密資料,具有隱私權,不得採用為證據,另外,有配偶的人,也有性愛自主權,屬於憲法保障的人格自主權。
不過法官不予採信,認定謝男的截圖可以作為訴訟使用,且蔡男辯稱,有配偶的人有性愛自主權,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不等於妨害婚姻,與社會常情、善良風俗相違背,而且蔡的行為也造成謝男精神上的重大痛苦,審酌雙方的收入、社會地位、職業,判賠40萬元。
謝、蔡二人都上訴台中高分院,不過法官仍採一審認定,判賠40萬元確定。
聯合新聞網2022-05-19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