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男在與母親同住的住處,與小三李女發生性關係,施妻小如(化名)經婆婆同意取得證物衛生紙團,又發現兩人在摩鐵嘿咻,也取得證物床單,遂提起告訴,法官以衛生紙團驗出施與李女的DNA,兩人並以老公老婆互稱,依妨害家庭罪將施男判刑6月、判李女4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施男與小如已結婚32年,而施與李女約相識1年,雙方為朋友關係,於去年4月間及5月間,分別在施的居住處及台中市春天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小如於4月28日,經婆婆同意取得施與李女使用過的衛生紙團。
小如並於去年5月28日晚間,發現丈夫與李女一同進入春天汽車旅館,旋即報警,並於施、李2人離開春天汽車旅館後,旋即委由友人進入取得房間內的床單2件、毛巾3條、枕頭套1件及衛生紙雜物(內含衛生紙、洗髮乳、煙蒂等物)等物。鑑定結果均驗出有施男與子女的混合DNA。
兩人否認嘿咻,並稱採證是違法取證,法官查出小如施男居所取得的衛生紙團,是小如於與施婚姻關係存續中,前往施與婆婆住處,並經由婆婆同意進入施的房間內所取得,雖屬私人取證,但並非是違法取證,其目的在蒐集配偶與他人間之婚外性行為事證,以保全婚姻及健全家庭,具有證據能力。
同時,法官查出施與李女LINE對話內容,施說「雖然累但腦中卻一直思考著,如二人真心相處卻在猜疑著心態,這會陷入痛苦深淵,同時希望妳能信任我,不要懷疑我對妳的心」,李女回稱「老公早安,老公是你給我沒有安全感,我對你是否真心,不用我說你也知」。
施再回稱「老婆早安,我對妳亦是真心真意,並非沒給妳安全感,而我一直強調我不會對不起妳」等語,法官從兩人對話內容,互用「老公」、「老婆」相稱,且談及感情是否真心真意,有無給予安全感等事,足見雙方關係親密。法官認定兩人狡辯,予以判刑。可上訴二審。
聯合新聞網 2019-12-06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