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王姓男子自2017年起招攬民眾投資地下期貨,並以高薪聘雇業務員call客、吸金,士檢18日指揮調查局,搜索王嫌中山區辦公室,查扣現金2700多萬,另有1部保時捷休旅車,檢方經複訊後,19日諭令王嫌50萬、姚姓共犯10萬交保,其餘7人請回。
檢調指出,王男未設立公司行號,卻在北市中山區承租辦公室,招聘業務員打電話攬客,販售「台灣加權指數期貨」商品,強調不收手續費、保證金,藉此引誘民眾投資加權指數,初查客戶超過百人,交易金額近億元。
王男以每月3萬元底薪,3000元全勤獎金招募業務,業務每月須招攬6人,客戶每下單100萬,業務可領取5萬紅包,藉業務員推銷商品,吸引想要「以小博大」民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