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廖姓男子今年5月16日在KTV喝酒後開車回家,在警車面前闖紅燈加速逃逸,甚至在市區以時速110公里狂飆,遭攔查後拒絕酒測,但警方發現他酒氣濃厚、眼神渙散;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等證據,雖未取得酒測數值,但仍認為他行為「足以認定有服用酒類」,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警方調查,廖男(44歲)事發前在中壢1間KTV喝了10杯洋酒,當天凌晨1點多仍開車上路,先是在普義路陸橋違規超車,又在中山東路1段闖紅燈右轉,巡邏警車發現後鳴笛示意停車,但廖卻重踩油門逃逸,時速甚至飆到110公里,在市區街頭亂竄。
最後廖在中北路2段被警方攔查,他當場拒絕接受酒測,現場員警觀察發現,廖有酒味濃厚、面有酒容、眼神渙散、多語且語無倫次、大聲咆哮,腳步不穩及搖擺不定等狀況,認定他酒駕行為明確,依法移送偵辦。
檢方訊時,廖坦承酒後違規開車,遭警方鳴笛示意停車時,因為懼怕遭查獲才會加速逃逸,檢方根據現場監視器、警方秘錄器畫面等,確認他有上開行為。
雖然本案缺乏酒測值佐證,但檢方仍依刑法185之3第1項第2款,有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認定他構成公共危險罪嫌,偵結依法起訴。
聯合新聞網 2019-06-25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