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退休老師「阿成」,去年性侵來台照顧生病姐姐的印尼女看護「瑪莉」,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6月,二審審理時,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合議庭予以減刑,改判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法官查出,「阿成」事後於該院審理期間已與「瑪莉」達成和解,並已如數賠償完畢,且和解書之和解成立內容第三條記載「瑪莉於受領金額後,同意不對他提出刑事告訴及相關民事賠償請求,並放棄任何法律追訴權及不以任何形式再借本事件騷擾他」,遂予以減刑。
合議庭審酌,「阿成」年屆七旬,年事已高,目前罹有喉惡性腫瘤、右眼白內障、上顎缺牙、上顎全口缺牙等,犯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已如數賠償完畢等情,因此判刑2年,並宣告告緩刑5年,以勵自新。
判決書指出,「阿成」的大姐因疾病因素,由大姐的兒子擔任雇主,聘僱印尼女移工「瑪莉」擔任家庭看護,負責照顧大姐,惟經大姐與二姐協商後,「瑪莉」,實際上居住在「阿成」住處2樓房間內,受二姐指示擔任家庭幫傭,並因而認識偶而來訪的「阿成」。
去年2月21日上午,「阿成」駕車巧遇正遛狗結束欲返家之「瑪莉」,遂與她攀談,因而得知二姐當日中午將出門用餐,遂向她表示將去二姐家後,即先行駕車離去。
同日中午,「阿成」駕車到二姐家,經「瑪莉」聽聞門鈴聲並以遙控器打開大門後,他隨即上樓至「瑪莉」房門外樓梯口,先以輕拍肩膀方式,口頭要求在樓梯口的她跟隨其進入她房間內,待她進房後,他將房門關上。
「阿成」求她將衣物全數脫去後躺到床上,她雖以言語向他表明「不要」等語,但他無視她不斷以言語表達「不要」,並以手推他,但仍遭他性侵害得逞。經被害人報警處理。
聯合新聞網 2019-07-15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