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子彈,數量宛如小型兵工廠,黃和同居女友相處不睦,直接朝天花板、牆壁開槍恐嚇,甚至毆打女友恫稱「一定要打死你」;女友無法忍受持槍的恐怖情人,驗傷報案提告,警方也在出租的迷你倉庫持扣槍彈等證物,全案依非法持有槍枝、恐嚇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有毒品前科的黃男聲稱從已死亡的楊姓男子取得非制式手槍、子彈、彈匣、火藥、撞針等整套製槍工具,藏放在女友承租的淡水區迷你倉庫。
黃男疑和女友相處不睦,去年9月8日7時許,恐嚇女友「我要讓你死」持槍朝客廳電視擊發1槍;同年11月26日又在住處持槍毆打女友頭部、身體,嗆聲「我一定要打死你,連你兒子一起打死」再度開槍恐嚇,朝天花板和牆壁各擊發1槍。
同年11月30日,黃男涉嫌持菜刀作勢揮砍女友,導致女友頭部、眼部、肩膀、四肢瘀擦傷,黃還持拍拍棒、不詳刀刃押著女友前往迷你倉庫,拿走藏放倉庫的2把槍枝,再把女友帶到淡金路一處住宅找人理論,但隨即遭對方多人聯手壓制,黃男趁隙離去後,把槍枝藏一處工地對面草叢離去。女友對黃男行徑忍無可忍,驗傷並提告。
警方同年12月1日持搜索票至黃男住處,破獲小型兵工廠,查扣非制式手槍1枝、159顆子彈及半成品、彈匣彈簧、火藥、撞針等物,並到迷你倉庫查扣97顆彈殼、46顆空包彈、47顆子彈、消音器、彈匣等證物,另也在草叢中找到手槍;槍枝經送驗為具殺傷力的非制式手槍,其中23顆子彈也具殺傷力。
檢方認定,黃男涉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製造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及製造子彈等3罪;家暴部分則犯3次傷害、3次恐嚇、1次剝奪行動自由罪,依法提起公訴。
聯合新聞網 2021-04-15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