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男子酒駕撞死人,本身也受到重傷,因腦部受損無法復原,導致失語且認知功能出現障礙,須由母親照顧生活起居,許男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後,法官念其也付出慘痛代價,並賠償被害人家屬取得諒解,予以緩刑機會,可上訴。
許男多年前酒後駕駛自小貨車撞死陳姓機車騎士,許男也受身重傷送醫,酒測值達0.98毫克,雖救回性命,卻因腦部受損難以復原,語言及認知功能出現障礙,生活無法自理,多年來由擔任輔佐人的母親負責照顧起居,還要面對兒子的肇事官司及相關賠償責任。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許男酒駕害命實屬不該,但本身也付出慘痛代價,並賠償死者家屬32萬元取得諒解,檢方上訴後,考量許男及家庭狀況,請求法院從輕發落,法官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許男1年8個月徒刑,緩刑5年。
自由時報2021-12-08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