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孫洪姓老婦人挨告公然侮辱,而提告者正是前女婿的現任女友「瑩瑩」(化名),指稱老婦登門辱罵「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然而,孫洪姓老婦堅決否認。橋頭地方法院審理,發覺瑩瑩在事發當下沒提告,反而直到事隔多月後才指控孫洪老婦公然侮辱,又查知孫洪姓老婦與前女婿關係交惡,懷疑事有蹊蹺,在無積極證據證明老婦犯行情況下,判她無罪。
瑩瑩指控,孫洪姓老婦去年3月11日晚間登門,不顧當時現場有朋友聚會,在眾人面前飆罵她「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已涉及公然侮辱。
然而,孫洪姓老婦當庭堅決否認犯行,直說是小孫女稱與爸爸、爸爸女朋友起衝突,她才上門看看,且她登門後只問了瑩瑩一句「你為何來這邊」,絕沒有罵她「不要臉」。
判決指出,孫洪姓老婦前女婿「大建」(化名)離婚後就與瑩瑩交往至今,曾經出言辱罵前岳家「孫家都是畜生」,還表明不希望女兒與孫家有瓜葛。但大建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卻長期與瑩瑩相處不和,父女關係降至冰點,衝突一觸即發。
經查,事發前不久,大建女兒不滿瑩瑩留宿家中,才要外婆介入協調,大建才與女兒約定,不會將女友帶回家中。法官指出,事發當時,孫洪姓老婦是應孫女請求才登門,對於老婦是否一見面就辱罵瑩瑩一事,抱持存疑態度,再者,當時在場的證人均沒有提到辱罵一事,且當晚有員警到場查看,瑩瑩也並未要求員警處理老婦辱罵言行一事,還在事隔4個月後才提告。
法官懷疑,大建與孫洪姓老婦有嫌隙,可能借題發揮,與瑩瑩密謀挾怨報復,兩人證詞可信度有疑義,再者,也查無積極證據足以確信孫洪老婦有犯公然侮辱,在無法證明犯罪的情況下,判孫洪姓老婦無罪,可上訴。
聯合新聞網 2019-06-25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