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連姓男子疑不滿林姓妻子夜歸,去年12月中旬連3天涉嫌毆打、恐嚇林女,還持刀逼她下跪,恫嚇「如果警察在這時出現,在警察進門前我就毀了妳的容」。林女搜集證據後報案,連也坦承犯行,基隆地檢署偵結,依傷害、恐嚇及妨害自由罪嫌將連起訴;連與林女已於今年3月間離婚。
檢警調查,連男在去年12月14日凌晨1點多在住家,用手及持枕頭毆打妻子,造成林女左前額挫傷。去年12月15日中午,連又用手機LINE軟體傳送「我就殺了妳,殺殺殺」、「乎你巴掌」等訊息給林女。
去年12月16日清晨6點多,連男在家中除毆打林女,造成她頭面部多處皮下血腫及輕微腦震盪、左前臂瘀青,還恫嚇林女「你欠打是不是,你不會回答」、「你再讓我聽到你哭聲,我就讓你死的很難看」、「我是會讓你在小孩面前難看,我還會去公司找你」、「恁爸不爽要打人就找你」、「我保證讓你毀容,我不怕你告,台灣法律我不怕」。
連男當天還迫使林女封鎖手機聯絡人、刪除手機聯絡人,上午8點半多還持刀迫使林女下跪,恫稱「如果警察在這時出現,在警察進門前我就毀了妳的容」等話,讓林女心生畏懼,擔心遭受危害。
基隆市警2分局接獲報案,製作筆錄後將連送辦。檢察官偵訊時,連男坦承有林女指控犯行,檢方另依據連男與林女LINE對話內容、案發錄音檔案、林女驗傷單等事證,認定連男行為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罪」,依刑法相關罪行起訴。
聯合新聞網 2020-10-19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