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清潔工林榮富勒斃陳姓女研究生案,林犯案後堅稱是意外,台南地方法院法官不採信,昨依強制猥褻、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據調查,去年十月廿八日,林榮富發現教育研究所陳姓女學生一人在研究室,藉故稱有輔導的需求,約陳女一起到諮商室,陳女發現林男意圖後想逃,遭林一拉重心不穩倒地,林趁機跨坐陳女身上,並隨手抓起抹布往陳女嘴裡塞,一手掐住陳女喉嚨、一手掀開陳女內衣猥褻。
林榮富發現陳女死亡後,急忙離開現場,翌日還送子女上課。相驗調查,陳女嘴裡的抹布與脖子上的勒痕是窒息死亡原因,林辯解,沒有殺人的故意,是因為眼疾看不清楚,才意外將陳女勒死,且自己精神狀況有些問題,才會需要陳女輔導。
全案檢察官求處死刑,一審時,林接受精神鑑定,精神狀況沒有問題,雖辯稱有眼疾,但法官認為林可以工作、騎車上下班,生活也能自理,不採信林的說詞,認定林榮富有殺人故意。
台南地院表示,林榮富造成陳女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雖然林有道歉,但家屬不願原諒,且不願承認殺人,犯後態度沒有很好,綜合檢察官意見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