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媳婦戚姓女子,不滿97歲杭姓公公拒絕午睡,凌虐公公致死,遭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一審法院判無罪監護5年,台灣高等法院,改依殺人罪判刑15年,案件尚未定讞。不料,戚女今年7月,突然跑進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所長辦公室,大聲咆哮「找所長!」還毆打執勤的謝姓員警,遭當場逮捕。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照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今年7月19日下午2時許,戚女趁值班台員警與民眾談話處理案件時,突然衝進派出所,大吼大叫稱「要找所長!」未經允許進入長安派出所所長辦公室。謝姓員警見狀上前勸離,戚女涉嫌用拳頭朝謝員左肩膀打2下,導致謝員受有左肩酸痛之傷害,後續經女警支援當場逮捕送辦。
戚女供稱,不是故意要攻擊他,不記得員警在執行公務「只有給員警小小拳,就是不會痛的程度」派出所駐地的監視器清楚拍下,戚女動手打警察,全案依照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妻女涉嫌在2018年12月20日,不滿97歲杭姓公公拒絕午睡,將公公拉進浴室沖冷水、踩胸口,不顧公公喊救命,還徒手推打、拿馬桶刷、地板刷、板凳毆打,狂噴殺蟲劑、放冷凍雞肉凍公公,最終凌虐公公致死,被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家暴案件經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妻女因罹思覺失調症,案發時無辨識能力,判無罪、監護5年。高院根據台大醫院鑑定結果,認為戚女犯案時並無欠缺辨識能力,沒有明顯思考障礙,可預見施虐公公會造成死亡結果,認為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高院認定,戚女案發前有按時服藥,連續2天施虐期間,仍長時間打電話和外人通聯,且能在丈夫回家前停止施虐,得知公公死亡、報警前還先丟棄冷凍的雞魚,並教導看護謊稱公公在浴室跌倒,刻意規避、誤導警方偵辦。戚女凌虐公公,踐踏人性尊嚴,使公公無法善終,蔑視人倫,犯後不知悔改,一再虛構事實,依殺人罪判刑15年,限制出境出海,全案尚未定讞。
聯合新聞網 2021-09-09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