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35歲蔡姓男子與妻子失和,無視保護令限制,今年7月30日食用燒酒雞壯膽之後,開車找到下班的28歲韓姓妻子,先持棍棒亂打,再開車追撞逃離的妻子,撞倒後,徒手掐住頸部,毆打並拉扯頭髮拖行、拿石頭刮傷、用手指抓傷妻子的臉部;全案經韓女提告,彰化地檢署依殺人未遂、恐嚇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起訴蔡男,請求法官重判12年。
起訴書指出,蔡姓無視保護令限制至少距離妻兒至少100公尺,吃完燒酒雞,駕車並高速行駛市區,見到離家已1年的妻子下班騎機車回到住處,蔡男竟停到對向車道,持棍棒下車亂打,韓女心生恐懼,加速騎機車逃離,仍被蔡男駕車追撞倒地,遭徒手掐頸亂打一通,一面打一面罵「你臉顧那麼漂亮要幹嘛?」等話語。
韓女事後提告,蔡男坦承犯行,承審法官認為他涉有酒駕、公共危險、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違反保護令等犯罪事實,因蔡男一開始否認所有犯行,法官認為他的犯後態度不足取,今天依殺人未遂、恐嚇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起訴蔡男,請求法官具體求刑12年。
聯合新聞網 2021-09-30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