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葉姓男子獨自撫養4歲大兒子,他因疫情沒收入、平常也無儲蓄,奪走幼子命後原想再自行了斷一走了之,卻因太痛苦求救才曝光,檢方痛批他漠視生命法益,起訴求重刑;台中地院考量,葉不思向親友求助,但終究受經濟壓力衝擊,今依殺人罪判他14年,可上訴。
台中地院指出,經綜合葉男的生長環境、成長過程、殺害動機、行凶時對兒子的手段,以及犯後態度等等,且葉身為孩子父親,本應愛護幼子,卻因面臨經濟壓力而不思向親友求助,就直接殺害男童。
法院也考量,全案終究是葉男因為面對外在經濟壓力衝擊,和其他無關殺人、恣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情形有別,且犯後始終坦承,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綜合考量狀況、被害家屬及檢察官意見的量刑意見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檢方起訴指出,葉男(40歲)2019年和妻子分居就獨自帶著4歲大兒子在外租屋生活,未料後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收入不穩定,加上他平時沒有儲蓄習慣,經濟狀況不佳才有輕生念頭。
檢方認為,葉男明知道母親、分居的妻子都有養育兒子意願和能力,執意獨養小孩又因經濟問題就剝奪其寶貴生命,發現兒子沒生命徵象也沒試圖求救,痛批他漠視生命法益、生長權利,犯行不應輕恕,偵結依家暴殺人罪嫌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聯合新聞網2022-04-28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