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職者到人力銀行應徵某貿易公司助理工作,約定月薪3萬,要求提供身分證和銀行帳號用於勞健保和薪轉,求職者不疑有他,將帳號和身分證影本給了出去,一周後發現自己帳戶被凍結,驚覺遭騙,求職者說:「我是哭著進警局的!怎麼找工作變這樣」,在高雄市議員林于凱、鳳山區市議員參選人顧崇德下召開記者會,目前得知受害者至少就有9人,初步了解該公司資料疑是遭詐騙集團冒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鳳山區市議員參選人顧崇德18日上午陪同求職遇詐騙的受害者召開記者會。這些求職者是在知名人力銀行應徵某國際貿易公司的專職助理,主要工作為球鞋代購,收付款項、檢查樣品、下訂單等工作,月薪3萬2000元。面試錄取之後,對方宣稱公司在台中,高雄還沒有找到辦公室,疫情關係可先在家上班,皆透過LINE聯繫。
接著對方要求提供身分證和銀行帳號,用於勞健保和薪轉,還以不想付稅或是銀行太遠等理由要求提供其他帳戶,求職者因為剛入職只好照做,將帳號和身分證影本給出去,過了幾天就開始有錢陸續匯進戶頭,求職者分批將錢領出交付其他人,未料才約一周,發現自己帳戶被凍結,「假老闆」則是推三拖四,甚至LINE退群找不到人。
「我是哭著進警局的!只是找工作怎麼變這樣」,大學才剛畢業沒多久的余小姐無奈地說,工作前3天都沒有異狀,未料沒多久竟出狀況;韓先生也說:「讓人無法防備!」,面試前後都有上網確認公司資訊無誤,由於自己剛轉職又是自己有興趣的工作,才會配合公司指令,帳戶前後共收約51萬,分批將錢領出來,還坐被要求高鐵去新竹交付給「假廠商業務」,回高雄發現帳戶被凍結。
求職者都說,就是因為信任人力銀行,沒想到竟遇上詐騙,市議員林于凱表示,網路人力銀行等就業平台,應屬《就業服務法》第40條所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工局作為高雄勞工事務主管機關,應該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各款規定事項,查核平台是否有疏失及責任,如有責任,應該依據同法第65到69條開罰。並建議勞工、警察兩局應該有共同平台,協助年輕人面對求職詐騙,並加強相關宣導。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股長李美慧回應,《就服法》有要求平台要針對徵才單位提供的資料做查對跟保存,如果平台沒做,將會進行查處。根據《就服法》第40條第1項第7款,平台不得「仲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目前已請受害求職者來申訴,勞工局將會進行調查釐清。
據了解,該公司疑似是遭詐騙集團冒用資料到人力銀行上面假徵才,目前警方仍偵辦中。針對求職受害者帳戶遭凍結的問題,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耕宇表示,程序上一定要拿到檢察署的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的判決,才能申請解除帳戶示警。但如果求職受害者找到新工作,可以持新公司的證明向銀行開立新戶,作為薪轉用途。
中時新聞網2022-05-18 14:38